防雷:盤后27股被宣布減持
? 擬減持股東的基本情況 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遼寧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姚曉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5.62%。上述均為協(xié)議轉讓方式受讓取得的股份。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收到姚曉勇先生發(fā)來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姚曉勇先生擬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 9,600,000 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3%。其中,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 3,200,000 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擬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 6,400,000 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2%。減持期間自本減持計劃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 3 個月內。 減持期間,如公司發(fā)生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fā)新股或配股、回購等股本變動事項的,上述擬減持的比例不變,減持數(shù)量將根據(jù)公司總股本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 【04:18 城投控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東弘毅(上海)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150,352,94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4%。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弘毅(上海)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50,591,512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減持價格根據(jù)市場價格確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股東弘毅(上海)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發(fā)來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04:18 索寶蛋白:特定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特定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寧波索寶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邦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邦吉”)持有公司股份 7,179,71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75%。上述股份的來源均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16日上市流通。上海邦吉無其他一致行動人。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上海邦吉處于自身經營發(fā)展需要,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 5,743,615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3%。其中,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1,914,5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擬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3,829,115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減持期間自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即2025年5月20日后)的3個月內,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 若在減持計劃期間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shù)量相應調整;若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股權激勵增發(fā)新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shù)量不做調整。 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收到上海邦吉發(fā)來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 告知函》,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 【04:18 神州細胞:神州細胞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神州細胞生物技術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神州細胞”)股東暨員工持股平臺南昌神州安元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原天津神州安元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神州安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9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92%;南昌神州安恒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原天津神州安恒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神州安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64%;安義神州安隆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原天津神州安平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神州安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1%;安義神州安成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原天津神州安成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神州安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1%;安義神州安乾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原天津神州安和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神州安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1%;安義神州安弘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原天津神州安泰企業(yè)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神州安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1%。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神州安隆、神州安成、神州安乾、神州安弘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均為羅春霞,上述股東構成一致行動關系,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36,5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8.20%。 1 上述股份為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取得股份,已于 2024年 1月 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神州安隆、神州安成、神州安乾、神州安弘因個人資金需求,計劃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2,061,010股(含本數(shù)),占公司總股本不超過 0.50%,減持期間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后的 3個月內。減持期間如遇買賣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則停止減持股份。 若公司在上述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發(fā)生送股、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則上述減持數(shù)量將作出相應調整。 ?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不參與本次減持計劃,在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不以任何形式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東暨員工持股平臺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神州安隆、神州安成、神州安乾、神州安弘送達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xiàn)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04:18 信宇人:董事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王家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77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8%。上述股份來源于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個人資金需求,王家硯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的3個月內(即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家硯先生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不超過68,44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07%,減持價格將根據(jù)市場價格確定,但不低于發(fā)行價格。 若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shù)將進行相應調整,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04:18 山石網科: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持有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國創(chuàng)開元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國創(chuàng)開元”)持有山石網科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石網科”或“公司”)股份10,062,224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5.58%,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并于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資金需求,國創(chuàng)開元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802,326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進行,且任意連續(xù)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 若公司在上述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發(fā)生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fā)新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則上述減持計劃將作出相應調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國創(chuàng)開元出具的《關于股東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xiàn)將相關減持計劃公告如下: 【04:18 我愛我家:關于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通過集中競價買入和員工持股平臺非交易過戶方式取得。 3.擬減持數(shù)量及比例:高曉輝女士本次減持計劃擬減持的公司股份數(shù)合計不超過678,026股,減持比例不高于公司總股本的0.03%。若減持期間公司發(fā)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減持股份數(shù)量將按減持比例不變的原則進行相應調整。 4.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 5.擬減持期間:自本次股份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即2025年5月20日-2025年8月19日)進行(期間如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窗口期,則不得減持)。 6.減持價格區(qū)間:根據(jù)減持時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 (二)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高曉輝女士嚴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股份鎖定承諾等相關承諾,不存在應履行而未履行承諾的情形。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曉輝女士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五條至第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 【04:18 宸展光電:關于股東、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一、 股東減持基本情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收到股東松堡投資、監(jiān)事李莉女士、高級管理人員陳建成先生出具的《減持計劃告知函》,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2、李莉女士通過廈門宸振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間接持有無限售條件股份 31,878股。 3、陳建成先生通過 Dynamic 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間接持有無限售條件股份 159,390股;因獲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份,直接持有有限售條件股份 105,000股。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2、截至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總股本為 174,851,419股。 【04:18 永達股份: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計劃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股東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 4、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在任意連續(xù)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在任意連續(xù)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百分之二。 5、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及比例:鄧雄先生本次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2,88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20%(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若發(fā)生派發(fā)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fā)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shù)量將進行相應調整)。 6、減持價格:根據(jù)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且減持價格不低于發(fā)行價(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前述發(fā)行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7、其他說明:鄧雄先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 【04:18 泰豪科技: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豪科技”或“公司”)股東山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銀行”)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份44,398,17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21%,屬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公司近日收到山西銀行出具的《關于減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計劃的告知函》,因股東自身資金需求,山西銀行擬于本減持計劃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8,528,697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0%。 【04:17 國新文化:國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國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東上海華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上海化工工程總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49,569,690股,占公司總股本438,636,802股的11.3009%。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華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計劃減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因自身資金安排,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386,36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04:17 恒興新材: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蘇恒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上海金浦國調并購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金浦國調”)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9,929,998股,占公司總股本4.78%。蘇州蘇商聯(lián)合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蘇商投資”)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132,591股,占公司總股本0.55%。金浦國調和蘇商投資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1,062,58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33%。上述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已分別于2024年10月15日、2025年3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金浦國調、蘇商投資因自身資金需求,計劃通過集中競價及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6,229,484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00%,其中:金浦國調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2.45%,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5,096,893股;蘇商投資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0.55% 1,132,591 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 ,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 股。上述減 持計劃將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進行,減持價格根據(jù)市場價格確定。金浦國調及蘇商投資三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股份的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百分之一,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股份的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百分之二。 若上述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fā)生派發(fā)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fā)新股1 或配股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東金浦國調、蘇商投資發(fā)來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4:17 江蘇博云: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股份 3、減持方式:集中競價、大宗交易 4、減持時間區(qū)間: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3個月內 5、減持價格區(qū)間:根據(jù)減持時的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 6、擬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2,913,999股,若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7、擬減持比例:3.00%(其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 【04:17 菱電電控:菱電電控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漢菱電汽車電控系統(tǒng)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菱電電控”)股東譚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5,76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3%。上述股份為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股份已于2022年3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自身資金需要,公司股東譚純女士計劃以大宗交易或競價交易的方式進行減持,預計減持股份合計不超過585,769股,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1.131%(尾數(shù)四舍五入)。減持期間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且保證連續(xù)90個自然日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通1% 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 公司近日收到股東譚純出具的《減持計劃告知函》,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04:17 蘇泊爾:關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蘇顯澤先生及高級管理人員徐波先生、葉繼德先生擬自2025年4月28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以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本公司股份51,272股、35,553股及12,255股,不超過公司剔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已回購股份后的總股本的0.0124%。 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蘇泊爾”)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發(fā)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要求,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減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擬減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如下:
二、本次股份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1、股份來源:股權激勵獲授股份(含歷次分配轉增) 2、減持原因:擬減持股東自身資金使用需求; 3、減持數(shù)量: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合計不超過99,080股,不超過公司剔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已回購股份后的總股本的0.0124%,且每位人員減持數(shù)量未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
5、減持方式: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6、減持期間:自2025年4月28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即2025年5月23日起至8月22日止)。具體減持時間將遵守內幕信息管理相關規(guī)定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票的相關要求。 三、其他說明 1、本次減持股份計劃符合《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0號-股份變動管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 2、擬減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具體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減持股份計劃。 3、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本公司股份期間,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本次減持股份計劃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xù)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04:17 西麥食品:關于公司高管減持計劃的預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公司高管張志雄持有公司股份30,11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01%),計劃在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7,50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0034%)。 桂林西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期收到高管張志雄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減持計劃的基本情況 1、高管姓名:張志雄 2、持股情況:張志雄持有公司股份30,112股 3.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減持數(shù)量: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7,500股,不超過目前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0.0034%。 (3)股份來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該等股份通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減持期間:本次減持預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即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 (6)減持價格:根據(jù)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7)計劃減持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shù)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8)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張志雄此前已披露承諾一致。 三、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張志雄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做出如下承諾:(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fā)行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已發(fā)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2)本人在第(1)項所述股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減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減持價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的發(fā)行價(若公司發(fā)生分紅、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為按照相應比例進行除權除息調整后用于比較的發(fā)行價,以下同);如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連續(xù)20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均低于發(fā)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股票期末收盤價低于發(fā)行價,則第(1)項所述鎖定期自動延長6個月。(3)在第(1)項所述股票鎖定期滿后,本人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內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內提前離職的,在本人離職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時確定的任期內,本人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數(shù)量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4)在第(1)項所述股票鎖定期滿后,本人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及自身需要選擇合法方式進行減持,屆時將嚴格依據(jù)《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效的減持要求及相關規(guī)定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5)如本人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減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諾接受以下約束措施:1)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違反上述減持意向或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減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原因并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違反上述減持意向或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減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減持;3)因違反上述減持意向或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將前述違規(guī)減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則公司有權扣留應付本人現(xiàn)金分紅中與本人應上交公司的違規(guī)減持所得金額相等的現(xiàn)金分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志雄嚴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諾。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未出現(xiàn)違反上述承諾的情形。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張志雄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因素綜合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實施本次減持計劃; (二)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三)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xù)經營,亦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更。?? 五、備查文件 張志雄出具的《股份的減持計劃告知函》。 【04:17 英聯(lián)股份:關于公司股東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擬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擬減持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fā)行前持有的股份(含該等股份上市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所取得股份),該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減持股份數(shù)量及比例: 翁偉煒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0,458,200股(即不超過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股份后總股本的 2.50%) 蔡沛儂女士計劃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0,458,200股(即不超過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股份后總股本的 2.50%)
5、減持期間:采取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自公告之日起 15個交易日之后的 3個月內進行(即 2025年 5月 21日至 2025年 8月 20日)。具體減持時間將遵守內幕信息管理相關規(guī)定及股份相關承諾的要求。在減持期間如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窗口期則不實施減持。 6、減持價格:根據(jù)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且不低于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2 的發(fā)行價格(期間公司發(fā)生除權除息事項的,上述價格應作相應調整)。 7、計劃減持期間公司若實施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股本變動事項,則上述股東計劃減持股份數(shù)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04:17 百奧泰:百奧泰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股東持有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市啟恒管理咨詢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曾用名:“東臺市啟恒醫(yī)藥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珠海吉富啟恒醫(yī)藥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余啟恒”)及其一致行動人匯天澤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天澤”)合計持有百奧泰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70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5.00%,其中流通股股份數(shù)量為20,70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5.00%。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新余啟恒因投資項目退出及資金安排需要計劃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8,281,600股(含本數(shù)),占公司總股本不超過2%。其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4,140,800股(含本數(shù)),占公司總股本不超過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4,140,800股(含本數(shù)),占公司總股本不超過1%。本次減持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3個月內進行,減持期間如遇買賣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則停止減持股份。 若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將做相應調整。 1 【04:17 寶蘭德:北京寶蘭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寶蘭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北京易東興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易東興”)持有公司股份6,065,3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7.80%;股東趙艷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0,13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4.76%。上述股份均為無限售流通股且來源于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自身資金安排,易東興計劃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減持不超過544,11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70%。 因個人資金需求,趙艷興先生計劃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所持233,190 0.30% 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減持不超過 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 減持期間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 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若減持期間公司發(fā)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shù)量、減持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04:17 青云科技:關于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 ? 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青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云科技”或“公司”)副經理沈鷗先生和董事會秘書張騰先生分別持有公司股份15,675股、10,000股,分別占公司總股本的0.03%、0.02%。上述股份來源均為股權激勵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29日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級管理人員沈鷗先生和張騰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根據(jù)自身財務規(guī)劃,沈鷗先生和張騰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不超過3,918股和2,500股,自本次減持股份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實施。 若本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fā)生派發(fā)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的,將對擬減持股份數(shù)量進行相應調整。 沈鷗先生和張騰先生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減持的情形。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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